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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8月5日发第34号公告 无人机两用物项对美出口逐案从严

商务部于2026年8月5日发布第34号公告,宣布自当日起正式实施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将列入管制清单的无人机整机、关键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对美出口全部转为逐案从严审核,原有许可便利措施一律不适用,此举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公告当日生效、无过渡期,跨境涉无人机供应链企业即对美接单须先过合规审查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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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月 05 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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