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月 14 日
9月15日起中柬AEO互认正式实施,高级认证企业通关享低查验、快放行
海关总署2026年第138号公告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柬埔寨海关与消费税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自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中柬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AEO企业,柬埔寨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柬埔寨海关AEO制度认证的企业为互认AEO企业,互认企业进口通关时可享受较低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沟通问题、贸易中断恢复后快速通关四项便利;操作层面,中国高级认证企业向柬埔寨出口需将AEO编码(AEOC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告知柬方进口商由其申报,中国企业自柬埔寨AEO企业进口则需在报关单“境外发货人编码”及水空运舱单“发货人AEO企业编码”栏填写“KH+7位企业编码”,对做中柬双边贸易、特别是机电、建材、农产品、纺织品等品类的AEO高级认证企业来说,9月15日起把编码填对就能直接吃到降查验、快放行的制度红利,没认证的企业也该把AEO“国际贸易绿色通行证”提上日程,用信用换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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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月 14 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