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01 日

泰国光伏组件10月30日起强制认证 海关同步卡电子许可

飞禾跨境消息,泰国晶体硅光伏组件强制标准10月29日刊登政府公报,10月30日起生效。适用税号为8541.43.00,即已组装成模块或面板的光伏电池。海关总署同步发布第132/2569号公告,将该税号商品列入进口须电子许可数据对接范围,自10月30日起执行。工业标准协会与海关系统对接后,无有效认证的货物在申报环节即被拦截,不再只是口岸抽查。此前该类产品按自愿认证管理。出口泰国的组件须由泰国本地进口商作为申请人办理认证,工厂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用于项目并网与工程安装的组件同样在管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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