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浙江出口业务开票新规7月1日起实施 报关单号与成交方式需规范填列"
url: "https://seafh.com/x/2983"
type: "news"
date: "2026-07-02"
sourceUrl: "https://www.tt123.com/kx/skrnDrAq"
---
# 浙江出口业务开票新规7月1日起实施 报关单号与成交方式需规范填列

飞禾跨境获悉，浙江省税务局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全省出口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口发票）需严格执行新规要求。发票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须选择对应税收编码并填写具体品名，不得笼统填写“出口货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需与报关单保持一致；“单价”和“金额”应依据报关单成交方式折算为人民币填列，外币成交价格及币种需在备注栏单独标明。同时，“备注”栏还需完整填写出口日期、18位报关单号、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等）、原币币种及金额、成交方式（FOB、CIF、CFR等，其中CIF/CFR需备注运费及保险费）。使用外币结算的，汇率按出口当月1日或当期期初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来源：[原文链接](https://www.tt123.com/kx/skrnDr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