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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注意：涉及俄罗斯等国的集装箱货物报关新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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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article"
author: "我不是阿城"
date: "2026-03-18"
category: "出海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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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俄罗斯"
description: "飞禾跨境3月18日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近日发布第21号决定，对《货物报关单填写程序》中关于集装箱运输货物的申报要求进行了修订，新规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规定，对于通过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申报人（包括货代及清关企业）在填写报关单第31栏“包装种类和货物描述”时，必须详细注明以下信息：集装箱数量、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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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涉及俄罗斯等国的集装箱货物报关新规更新！

飞禾跨境3月18日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近日发布第21号决定，对《货物报关单填写程序》中关于集装箱运输货物的申报要求进行了修订，新规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规定，对于通过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申报人（包括货代及清关企业）在填写报关单第31栏“包装种类和货物描述”时，必须详细注明以下信息：集装箱数量、集装箱标识号（符合ISO 6346标准的11位编号）、集装箱尺寸代码、集装箱类型代码。提交电子报关单时，这些信息需填写在对应字段；提交纸质报关单时，则需按“数量:标识号-尺寸代码-类型代码”的格式，连续、无空格地书写。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通过航空运输的集装箱货物，可免于注明集装箱尺寸代码。此项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并统一欧亚经济联盟内（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的货物清关信息申报标准，相关业务企业需提前了解并调整操作流程，以确保自10月1日起申报合规，避免因信息填写不符而产生清关延误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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